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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对象:周锋商行
详细地址:湖南省常德市临澧县第一市场南门口。 联系电话(店铺):15873668046 举报内容: 一、该店铺招牌使用“湘汇636”烟草连锁品牌标识,标注编号湘J.50017,此编号不符合官方规范,店铺并非正规授权加盟店,刻意误导消费者,涉嫌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湘J.50017与常德市烟草零售许可规则不符,其格式、结构、用途全错。 1、正规烟草零售许可证号 :全国统一为12位纯数字,无汉字、字母、点号。 常德前6位:4307(湖南常德行政区划代码)开头。 在这里,湘J.50017 a. 格式完全违规:含汉字“湘”、字母“J”、点号“.”,不是12位纯数字。 b. 用途混淆:湘J是常德车牌号,不是烟草证号。 c. 编码规则不符:- 烟草证:12位纯数字(4307+区县+性质+流水号)。 -湘J.50017:湘J(车牌)+5位数字,属车辆编码体系。 2、卷烟32位喷码(辅助验证) 第二行后12位为烟草证号(纯数字)。 故此, 湘J.50017是常德车牌格式,绝非烟草零售许可证号,与烟草许可编码规则完全不符。 二、店内主营烟酒、预包装食品、副食等商品,现场虽有营业执照和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但未见食品经营许可证。疑似无证经营食品、超范围经营。 三、店内部分烟虽然标了价,但仍有绝大部分商品(包括零售的酒类)末按规定明明码标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所有商品(含酒类)在销售时均需公开标示价格,未明码标价属于违法行为。请临澧县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 四、该门店有部分烟酒制品进货渠道疑似不正规(暗中回收烟酒等等),存在售卖违规烟洒、假冒烟酒的风险。恳请监管部门上门实地核查,并依法处理。 描述:触屏版 图片:1781443156 ![]() 描述:触屏版 图片:1781443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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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6-06-25 16:28
帖内置顶 – – 2026-06-25 16:32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知悉,现回复如下: 一、周锋商行“湘汇636”加盟终端编号来源 “湘汇636”是湖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打造的省级卷烟流通品牌。加盟终端店为全省烟草系统“一体两翼”流通品牌体系核心城网加盟终端载体。 以“相会共赢”为核心内涵,面向城区优质卷烟零售户推行特许加盟模式,统一输出品牌形象、标准化管理、数字化运营服务。双方签订《“湘汇636”加盟终端共建协议》,协议明确合作事项。 零售户作为被授权方,规范使用品牌形象稳定客源、挖掘消费潜力,政企合力打造标准化流通品牌。临澧县周锋商行于2023年8月10日提交湘汇636加盟申请,经临澧县烟草专卖局现场勘验、经营资质初审后上报,常德市烟草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审核通过,双方于2023年8月20日正式签订《“湘汇636”加盟终端共建协议》,门头全套品牌形象、管理编号均按统一标准落地实施。 编号“湘J.50017”该编码为全市湘汇636加盟终端管理编号,与12位纯数字烟草零售许可证分属两套独立编码体系,用途互不混淆:“湘”代表湖南省,“J”代表常德市,“5”代表临澧县,“0017”代表该商户为临澧县第17户通过标准化验收的湘汇636加盟终端。不存在挪用机动车号牌、刻意误导消费者情形,不构成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 二、关于无证经营食品问题 经临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核查,发现周锋商行未销售散装食品,办理了预包装食品登记备案,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三、未明码标价属于违法行为、日常规范管理问题 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客户经理市场拜访的通知》(〔2025〕76号),辖区客户经理对湘汇636每月上门开展拜访。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在店内专区规范悬挂,卷烟严格落实明码标价,价签摆放规范、货价对应。店内在售卷烟32位激光喷码第二行后12位数字与本店许可证号一一对应,全部卷烟均从烟草公司正规渠道购进,无回收礼品烟、假冒伪劣烟酒等违规经营行为。 该商户具备完整湘汇636加盟授权资质,门头品牌标识、终端编号严格依照《“湘汇636”加盟终端共建协议》规范落地,符合全省卷烟流通品牌统一管理标准。举报反映的编码违规、冒用连锁品牌、无证经营、不明码标价等全部问题,均与现场实地核查的客观事实不符,门店整体经营行为合规。后续我单位将持续落实月度走访机制,持续抓实湘汇636加盟终端标准化运营管理工作。 四、关于回收烟酒问题 经临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核查全部卷烟均从烟草公司正规渠道购进,无回收礼品烟、假冒伪劣烟酒等违规经营行为。 临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临澧县烟草专卖局 2026年6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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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26-06-15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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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26-06-15 20:02
你所说的湘J.50017,是湘汇636店铺编号,湘J代表常德,5代表临澧,17代表是第17家店,多出去看看,别在这里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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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26-06-15 23:02
前面有636,但电话号码后标车牌号,怎么就成烟草专卖号,这不是没事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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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26-06-16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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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26-06-16 17:35
哼哼哈嘿。:你所说的湘J.50017,是湘汇636店铺编号,湘J代表常德,5代表临澧,17代表是第17家店,多出去看看,别在这里丢人。回到原帖该湘汇636门店招牌存在的不妥缺陷之处,分合规风险、标识误导、规范缺陷三类说明 一、标识混淆误导群众(最核心不妥) 1. 自编门店编号「湘J.50017」放大置于门头核心醒目位置,无任何文字标注说明这是加盟连锁内部编号。 普通消费者、不熟悉烟草规则的路人极易直接误认为这是国家核发的烟草专卖许可证号,混淆法定资质编码与企业内部管理码。 2. 法定烟草许可证号完全不在门头展示,且门头没有任何提示告知顾客“烟草经营资质请进店查看店内许可证”,客观弱化官方证件公示感知。 二、标识标注存在监管层面潜在隐患 1. 编号格式模仿机动车号牌(湘J),借用行政区划车牌符号做门店编码,容易让公众产生“官方行政编号”的错觉,模糊企业内部编号和行政法定编码的边界。 2. 若后续发生消费纠纷、假烟投诉,消费者仅凭门头这个自编号维权,烟草监管系统无法检索,会增加群众维权障碍,存在服务隐患。 三、烟草经营公示规范上的短板 1. 法规仅要求许可证店内悬挂,虽不强制门头印证号,但作为烟草扶持的加盟终端,招牌设计未配套提示语引导群众核验店内许可证,不符合便民公示的导向。 2. 招牌只突出门店加盟编号、商家电话,完全不体现烟草许可相关提示,弱化了国家烟草专卖许可制度的公示存在感。 四、容易触碰违规红线的场景(招牌设计带来的衍生问题) 1. 一旦店主口头/线上宣称“湘J.50017是我的烟草证号”,会直接构成以内部编号混淆、替代法定许可证号,烟草稽查可责令整改、扣减卷烟供货考核分。 2. 若门店存在藏匿、不悬挂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超大号自编门头会形成“用自编号替代资质公示”的违规事实,面临监管处罚。 五、补充:整改优化方案(解决全部不妥) 1. 在编号旁加小字标注:门店编号(非烟草许可证号),明确区分属性; 2. 门头增加简短提示文字:烟草经营资质详见店内悬挂专卖许可证; 3. 缩小内部自编编号字号,平衡品牌宣传与法定资质公示的辨识度。 总结 招牌本身不违法,但设计上最大缺陷是刻意放大内部自编编码却不做区分说明,刻意弱化官方烟草许可标识感知,极易误导普通民众混淆行政证件编码与商业连锁编号,存在误导消费者、增加监管与维权成本的明显不妥及缺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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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26-06-16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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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26-06-17 09:24
如果是假的,人家敢这么明目张胆的挂起吗?是不是新出的编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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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26-06-17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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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布于:2026-06-17 11:42
现在好多烟酒店都是这种招牌,应该是有要求!楼主纯属没事找事,昨天就在常德看到一家,招牌一样的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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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布于:2026-06-18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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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布于:2026-06-19 16:20
打开你的的百度地图,搜索湘汇636,看看是不是所有的湘汇636加盟店都是这样的招牌,不知道在这里狗叫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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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发布于:2026-06-22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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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发布于:2026-06-22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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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发布于:2026-06-25 16:28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知悉,现回复如下: 一、周锋商行“湘汇636”加盟终端编号来源 “湘汇636”是湖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打造的省级卷烟流通品牌。加盟终端店为全省烟草系统“一体两翼”流通品牌体系核心城网加盟终端载体。 以“相会共赢”为核心内涵,面向城区优质卷烟零售户推行特许加盟模式,统一输出品牌形象、标准化管理、数字化运营服务。双方签订《“湘汇636”加盟终端共建协议》,协议明确合作事项。 零售户作为被授权方,规范使用品牌形象稳定客源、挖掘消费潜力,政企合力打造标准化流通品牌。临澧县周锋商行于2023年8月10日提交湘汇636加盟申请,经临澧县烟草专卖局现场勘验、经营资质初审后上报,常德市烟草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审核通过,双方于2023年8月20日正式签订《“湘汇636”加盟终端共建协议》,门头全套品牌形象、管理编号均按统一标准落地实施。 编号“湘J.50017”该编码为全市湘汇636加盟终端管理编号,与12位纯数字烟草零售许可证分属两套独立编码体系,用途互不混淆:“湘”代表湖南省,“J”代表常德市,“5”代表临澧县,“0017”代表该商户为临澧县第17户通过标准化验收的湘汇636加盟终端。不存在挪用机动车号牌、刻意误导消费者情形,不构成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 二、关于无证经营食品问题 经临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核查,发现周锋商行未销售散装食品,办理了预包装食品登记备案,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三、未明码标价属于违法行为、日常规范管理问题 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客户经理市场拜访的通知》(〔2025〕76号),辖区客户经理对湘汇636每月上门开展拜访。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在店内专区规范悬挂,卷烟严格落实明码标价,价签摆放规范、货价对应。店内在售卷烟32位激光喷码第二行后12位数字与本店许可证号一一对应,全部卷烟均从烟草公司正规渠道购进,无回收礼品烟、假冒伪劣烟酒等违规经营行为。 该商户具备完整湘汇636加盟授权资质,门头品牌标识、终端编号严格依照《“湘汇636”加盟终端共建协议》规范落地,符合全省卷烟流通品牌统一管理标准。举报反映的编码违规、冒用连锁品牌、无证经营、不明码标价等全部问题,均与现场实地核查的客观事实不符,门店整体经营行为合规。后续我单位将持续落实月度走访机制,持续抓实湘汇636加盟终端标准化运营管理工作。 四、关于回收烟酒问题 经临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核查全部卷烟均从烟草公司正规渠道购进,无回收礼品烟、假冒伪劣烟酒等违规经营行为。 临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临澧县烟草专卖局 2026年6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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